
加密貨幣稅是根據《數位資產業務緊急法令》所訂立的稅務義務。該法令規定,當投資者從數位資產獲得利潤或收益時,必須依 15% 預扣稅率繳納稅款。數位資產的應稅收入主要包含兩大類:
相關規定確保加密貨幣交易依法納稅,與其他投資所得一致。稅收制度涵蓋多種加密資產活動,包括交易、質押獎勵、挖礦等。投資者若能掌握分類方式,有助於合規履行稅務義務並正確申報加密貨幣所得。
加密貨幣稅收的法律基礎載於《稅收法典修正案》,明確規範加密稅務徵管相關的主要條款:
第 40 條(Z):涵蓋因持有或擁有數位代幣而獲得的利潤分配或其他類似收益。此條針對加密貨幣持有所產生的被動收入,包括質押獎勵及數位資產分紅。
第 40 條(Ch):規定轉讓加密貨幣或數位代幣所取得的利得,特別是利得超過原始投資成本時。此條著重於交易產生的資本利得。
第 50 條(Ch):明確規範第 40 條(Z)及(Ch)項下應納稅收入的計算方式,需依 15% 收入扣繳稅款。
上述條文構建完整稅收體系,確保加密貨幣交易得以妥善記錄並依法納稅。法規區分不同類型的加密貨幣收入,使稅務計算更精確,有助於投資者在各種情境下明確自身責任。
此情境適用第 40 條(Ch),直接關聯加密貨幣交易。利得需針對每筆交易單獨計算,即以賣出價格減去成本基礎。計算時採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證交易所的交易時市價。
例如,若以 30,000 美元買入比特幣,後以 35,000 美元賣出,應稅利得為 5,000 美元,需繳納 15% 預扣稅。成本基礎除了買入價格,還可能涵蓋交易手續費及其他直接費用,具體依所選計算方式而定。
空投收入適用第 40 條規定。投資者收到空投獎勵或補償時,視為應稅事件。收到時的市值須列入年度納稅申報收入。
空投在加密貨幣稅務中較為複雜,因多為突發事件且無明確買入價格。若日後出售或交易空投取得的代幣,收到時的公允市值即為未來稅務計算的成本基礎。
加密貨幣挖礦僅於挖出的幣被支付、轉讓或售出時,依第 40 條須納稅。礦工可將如電費等營運成本合法列為支出,從應稅收入中扣除。
挖礦稅款可採先進先出(FIFO)或移動平均成本法計算。上述方法決定挖出幣的成本基礎,是日後出售時資本利得計算關鍵。礦工應詳細紀錄挖礦過程,包括電費、設備折舊及維護費用,以有效降低稅負。
稅務處理會因交易地點不同而明顯區分:
本地交易所交易:於國內數位資產交易所交易時,投資者可用虧損抵扣盈利,即部分交易虧損可抵扣盈利交易,降低整體稅負。
海外交易所交易:於國際數位資產交易所交易時,虧損無法抵扣盈利。每筆盈利交易須單獨納稅,虧損不可用來降低稅負。對使用海外平台的投資者而言,稅務環境較不利。
差異鼓勵投資者優先選擇本地受監管交易所,因可用虧損抵扣盈利,稅務優勢更明顯。
個人所得稅申報時,同一納稅年度內虧損可抵扣盈利,但僅適用於受 SEC 監管的數位資產交易所完成的交易。特殊豁免包括:
年收入不超過 60,000 泰銖:若加密貨幣交易為唯一收入來源,且年度利得不超過 60,000 泰銖,無需申報或納稅,可申請退還已扣稅款。
年收入不超過 210,000 泰銖:若加密貨幣交易為唯一收入來源,年度利得不超過 210,000 泰銖,需申報但無需納稅,同樣可申請退還已扣稅款。
高齡及身心障礙人士:年滿 65 歲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卡,且加密貨幣交易年度利得不超過 400,000 泰銖,需申報但無需納稅,也可申請退還已扣稅款。
上述豁免顯著減輕小型投資者及弱勢族群的稅務負擔,提升加密投資可及性,同時仍須履行納稅合規責任。
若透過 SEC 監管數位資產交易所交易,無需扣繳 15% 預扣稅,因交易當下無法精確判斷收款方及應扣金額。
此條款簡化個人投資者納稅流程,無需針對每筆交易單獨計算及繳納預扣稅,而是年度申報時統一申報淨利或淨虧。
近年來,透過 SEC 監管數位資產交易所交易,以及中央銀行發行的數位資產,均可享有增值稅豁免。此政策消除加密貨幣交易的額外稅負,否則可能導致交易成本過高。
增值稅豁免代表加密貨幣交易更接近貨幣兌換或證券買賣,而非一般商品或服務的購售,後者通常需繳納增值稅。
FIFO 法依同種加密貨幣購買時間順序決定成本,期末留存的加密貨幣為最近買入者。
例如,你有以下比特幣買入紀錄:
若 7 月賣出 1.5 枚 BTC,FIFO 法預設賣出 1 月買入的 1 枚(30,000 美元)及 3 月買入的 0.5 枚(17,500 美元),總成本 47,500 美元,超出部分需課稅。
此方法簡單明瞭,適合可完整紀錄每筆買入時間和價格的投資者。
移動平均成本法將同種加密貨幣買入價格加總後平均分配,得出單枚成本。
以相同範例:
若 7 月賣出 1.5 枚 BTC,成本為 1.5 × 35,000 = 52,500 美元,無論哪批先買均採此計算。
此法簡化紀錄,不需追蹤單獨幣種買賣,但每次新購入需重新計算平均成本,頻繁交易時較複雜。
申報加密貨幣稅務流程如下:
前往稅務局官網:進入官方稅務網站,開始申報流程。
選擇線上申報:點選「線上申報」選項,進入電子稅務系統。
定位相關申報欄目:查找「外商公司利息、分紅、加密貨幣或數位代幣的各類收益、資本增加或減少(第 40 條)」欄位。
填寫相關資訊:依稅務計算與 15% 預扣稅,輸入相關資料。
申報時請準備下列資料:
全年妥善保存資料,有利於順利申報並確保報稅準確無誤。
正確申報加密貨幣稅為所有投資者的法定義務。對於活躍於數位資產市場的投資者,熟悉稅收條件與優惠極為重要,絕不可忽視。內容涵蓋各種收入來源,包括交易、DeFi、空投與挖礦。
有些情況需申報但免納稅,部分情境則可完全豁免。決定納稅義務的關鍵因素如下:
持續關注稅收政策變動並準確紀錄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有助於合規申報,同時合法運用豁免與扣除降低稅負。隨著加密貨幣監管不斷演變,投資者應定期查閱稅務部門最新指引,確保始終符合法規。
需要。加密貨幣投資者通常需依法納稅。應稅行為包含盈利賣出加密貨幣、幣幣交易,以及透過質押或挖礦取得收益。詳實紀錄並按時申報是合規關鍵。
應稅利得為賣出金額減去成本基礎加上相關費用。成本基礎包含買入價格及取得費用。持有期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用於區分短期或長期稅率。務必詳細紀錄每筆交易及時間戳,確保計算精確。
交易及幣幣兌換依資本利得課稅(0–37%,視持有期間而定)。挖礦及空投收入比照一般所得課稅,稅率為 10–37%。虧損可抵扣盈利或每年最多抵扣 3,000 美元一般所得。
全球稅收政策差異巨大:美國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課徵資本利得稅;日本稅率最高(15–55%);加拿大課徵 50% 利得稅;阿聯酋、馬爾他、開曼群島則稅負極低或為零,因此受加密投資者青睞。
可使用 Koinly、CoinLedger 等專業加密稅務軟體追蹤所有交易。紀錄交易類型、日期、數量與價值,區分短期(1 年內)和長期(1 年以上)持有。資本利得/虧損申報用 Form 8949,收入申報用 Form 1040。詳實保存紀錄確保合規。
未及時申報加密貨幣收入,可能遭罰款、滯納金及法律責任。稅務機關可查核,未申報收入視為逃稅,將導致重大經濟責任甚至刑事指控。
可以。加密貨幣虧損可抵扣盈利,超出部分每年最多可抵扣 3,000 美元一般所得,剩餘部分可結轉至後續年度。
長期持有(超過 12 個月)的加密貨幣適用較低資本利得稅率(10%–20%),短期交易則比照一般所得課稅,稅率較高(10%–37%),依適用稅級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