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則上,加密資產交易獲利必須申報所得稅。但若交易過程中發生虧損,能否與其他所得互抵(即損益通算適用性),是投資人高度關注的議題。以比特幣(BTC)等加密資產為例,其稅務規範複雜,損益通算尤易誤解。許多投資人以為加密資產交易虧損可抵消其他種類所得,實際上,加密資產的虧損無法與其他所得類型進行損益通算。
首先必須正確理解「損益通算」的意義。加密資產的損益通算,指在特定期間內將獲利與虧損互相抵消,調整稅務上的應稅所得。例如加密資產交易有獲利,但其他交易出現虧損時,可用虧損抵減獲利,降低課稅基礎。透過損益通算,僅就正數繳稅,即使年度總獲利較高,也能藉由虧損壓低應稅所得。
但請務必注意,加密資產的虧損不得與其他所得類型進行損益通算。若未充分理解規則,實際稅負可能高於預期。
加密資產交易所得會歸類於下列一種所得類型。正確申報稅務前,須了解各類別的基本特性。
| 所得類別 | 內容 | 損益通算 | 結轉扣除 |
|---|---|---|---|
| 薪資所得 | 公司職員之薪資收入 | 不可 | 不可 |
| 營業所得 | 個體經營獲利 | 可以 | 可以 |
| 不動產所得 | 租賃收入 | 可以 | 可以 |
| 讓渡所得 | 股票、不動產出售獲益 | 可以 | 可以 |
| 雜項所得(加密資產交易) | 加密資產買賣所得 | 不可 | 不可 |
加密資產交易所得被歸類為雜項所得,因此無法與薪資所得、營業所得等其他類別互抵,是其明顯特徵。現貨加密資產屬雜項所得,適用最高 55% 稅率;若現貨 ETF 上市,則適用分離課稅,稅率降至 20.315%。若依讓渡所得處理,可享有最長 3 年的虧損結轉及損益通算。
加密資產交易所得主要包括下列幾種。正確認識各類所得,有利於合規申報與合法納稅。
上述加密資產相關所得基本上皆歸於雜項所得(綜合課稅)。因此,同一年度內不同加密資產間的獲利與虧損皆可合併計算,允許損益通算。
舉例來說,某年投資人有以下操作:
總計為 -50 萬日圓,該年度加密資產所得即記為 0 日圓(因虧損大於獲利)。如上,多筆加密資產交易損益可在雜項所得範圍內互抵。
此外,同年度若有其他雜項所得(如副業聯盟推廣收入),亦可合併。例如:
此情形下,雜項所得可互抵為 0 日圓。
加密資產損益通算的限制有明確規定。再次提醒,加密資產所得不得與其他所得類型(如薪資、營業、不動產所得等)互抵。日本國稅廳官方見解如下:
雜項所得計算產生之虧損,不得與薪資等其他所得相抵(通算)。
即使加密資產交易發生虧損,仍不可用以抵消薪資或營業所得。由於分類不同,也無法與股票、期貨、FX 等金融所得互抵。
明確了解哪些情境可損益通算、哪些不可,有助於規劃稅務策略。
| 損益通算可否 | 對應情境與具體例子 |
|---|---|
| ○ 可通算 | 同一年度多筆加密資產交易的獲利與虧損互抵(不同加密資產合併計算) |
| ○ 可通算 | 雜項所得間損益通算(如加密資產虧損與副業獲利互抵) |
| × 不可通算 | 加密資產虧損與薪資、營業等其他所得互抵(雜項所得不得與其他類別相抵) |
| × 不可通算 | 加密資產虧損跨年度結轉(虧損不得跨年使用) |
如上述,加密資產虧損僅能於當年度、同一雜項所得內部消化。例如全年僅有加密資產交易,損益合計為負,申報時雜項所得為「0 日圓」,該虧損不能結轉至次年,也無法與其他所得互抵。
另外,若雜項所得金額未達 20 萬日圓或薪資族副業所得低於特定標準,可能無需申報。但加密資產所得原則上仍應誠實申報。為避免稅務風險,請確實理解加密資產損益通算規定。
缺乏損益通算知識下操作加密資產,可能導致下列問題。以下以公司職員 A 先生為例:
A 先生年收入 800 萬日圓,副業進行加密資產交易。某年獲利 100 萬日圓並納稅,次年行情下跌虧損 100 萬日圓。A 先生誤認為次年虧損可抵減上年度已納稅額,但加密資產虧損既無法結轉至次年,也無法與薪資所得通算。因此,上一年度獲利仍須正常繳稅,次年虧損無法彌補。
若次年還有 20 萬日圓副業收入,則可用加密資產虧損抵消該筆雜項所得為 0,但剩餘 80 萬日圓虧損則無法利用。因此,加密資產虧損僅能於當年雜項所得內部消化,建議投資人確認是否有其他雜項所得,並於可行範圍內進行通算。
實際上,加密資產的交易紀錄會永久留存在區塊鏈上,日本本地交易所亦會向稅務機關提供資訊。近年來,國稅廳對加密資產所得漏報查核愈發嚴格,未申報或少申報被查風險極高。
加密資產獲利於稅法上屬「雜項所得」,與薪資等其他所得合併計算,適用綜合課稅。雜項所得未採源泉扣繳,需自行申報納稅。
加密資產應稅金額為收入減必要費用後之餘額,全部計入應稅所得。與股票讓渡收益等不同,加密資產無特別扣除,扣除費用後全部獲利均須課稅。
理解加密資產稅制時,需明確其與股票、FX 等其他投資產品的不同。
| 項目 | 加密資產(虛擬貨幣) | 股票讓渡(上市股票等) | FX(場外外匯交易) |
|---|---|---|---|
| 所得類別 | 雜項所得(綜合課稅) | 讓渡所得(分離課稅) | 雜項所得(分離課稅) |
| 稅率 | 累進稅率 5~45% + 居民稅 10% | 統一約 20%(所得稅 15%+居民稅 5%) | 統一約 20%(期貨交易等課稅) |
| 損益通算 | 僅限同一雜項所得內部(不可與其他所得通算) | 僅限同一讓渡所得內部(不可與其他所得通算) | 僅限同一期貨等雜項所得內部(不可與其他所得通算) |
| 虧損結轉 | 不可 | 可(最長 3 年結轉) | 可(最長 3 年結轉) |
加密資產稅負壓力大,難享低稅率、損益通算、虧損結轉等稅收優惠,與股票、FX 有明顯區別。高收入投資人更應重視稅率差異帶來的負擔,提早規劃稅務。個人投資人多採總平均法。
加密資產交易出現虧損時,須注意相關處理方式。若當年度有其他雜項所得獲利,得如上所述進行抵消;但全年雜項所得合計為負時,虧損不得結轉至次一年度。
虧損結轉是指無法於當年度扣除之虧損,可於未來年度抵減所得,但加密資產所得並不適用。可享虧損結轉的主要為不動產所得、營業所得等。例如個體經營的營業所得,藍色申報可將虧損結轉最長 3 年。股票讓渡所得或期貨交易雜項所得(如 FX)報稅後亦可結轉 3 年。但加密資產所得不在優惠範圍內,無法延用至未來年度。
那麼,加密資產交易出現虧損後有哪些因應做法?下文說明具體節稅方法。
加密資產交易中,善用當年度虧損有助於節稅。主要有三大實用方法:
鎖定虧損指在年末賣出處於浮虧的加密資產,將虧損轉為已實現。操作方式如下:
例如,12 月持有比特幣(BTC)浮虧 30 萬日圓,可於年底賣出實現虧損,來年若有加密資產獲利即可用該虧損抵減,降低稅負。
加密資產交易發生虧損時,合理計入必要費用有助於降低應稅所得與稅負。可列為費用的項目有:
申報費用時須與個人消費區分,按合理比例列入。請妥善保存發票及交易紀錄,以利合規申報與稅務查核。善用虧損與費用,有效降低納稅額。
個人所得歸為「雜項所得」,若公司化則為「營業所得」,可享損益通算及虧損結轉等優勢。公司化主要好處如下:
| 優勢 | 內容 |
|---|---|
| 稅率較低 | 個人最高稅率 45% → 公司稅率約 23% |
| 可損益通算 | 歷年虧損可與未來獲利互抵 |
| 費用認列範圍更廣 | 各類業務相關支出皆可列為費用 |
將加密資產交易公司化,有助最大化虧損節稅效益。個人無法將虧損結轉至次年,但公司可將虧損(原則上最長 10 年)結轉抵減未來利潤。此外,公司內部可將加密資產業務虧損與其他業務獲利通算,整體降低應稅所得。例如加密資產交易虧損 1,000 萬日圓,若公司其他業務獲利 1,000 萬日圓,則公司總應稅額為零。
此外,若長期大量從事加密資產相關業務,並經稅務認定為營業所得,可選擇藍色申報並利用虧損結轉。但個人加密資產交易被認定為營業所得門檻極高,實際案例極少。絕大多數情況下,加密資產虧損僅能於當年度消化。
若被查出漏報或少繳稅款,除補稅外,還須負擔滯納金及各類加成稅等罰款。主要罰款內容如下:
上述罰款均需在補稅基礎上加計。例如惡意無申報遭處重加成稅,實際應繳金額可達原稅額的 1.4 倍。滯納金按逾期天數計算,時間越長負擔越重。嚴重時甚至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加密資產交易紀錄不僅永久保存在區塊鏈上,日本本地交易所亦會通報稅務機關,漏報極易遭查。請務必依法申報,嚴防相關風險。
加密資產交易中的損益通算,即在特定期間內將獲利與虧損互抵,調整應稅所得。與股票、FX 等不同,加密資產獲利歸為「雜項所得」,不得與薪資或營業所得互抵,虧損亦不能結轉。
但同年度內的加密資產交易損益及挖礦、質押獎勵可互抵。因此,作為節稅手段,於年度內賣出浮虧加密資產鎖定虧損(鎖定虧損)極具效果。公司化亦有助於利用損益通算與虧損結轉,減輕稅負。
投資加密資產時,務必正確認識稅務風險,依法如實申報。必要時請諮詢稅務專家,採取合法節稅措施,安心投資。具備充分稅務知識並正確執行損益通算,是加密資產投資管理的關鍵。
加密資產損益通算,是指透過抵消交易獲利與虧損調整所得的方法。僅適用於雜項所得間,例如比特幣交易虧損可與以太幣交易獲利互抵。當年度損益合計未達 20 萬日圓或為虧損時,無需申報。
加密資產交易虧損僅能於同年度、同一雜項所得內部間抵消。例如比特幣獲利與以太幣虧損合併,或與副業等雜項所得互抵,但不得與股票、FX 等分離課稅所得互抵。建議諮詢稅務師。
損益通算僅限於加密資產交易虧損與同類雜項所得互抵,法律不允許與薪資等其他所得互抵,虧損亦無法結轉,請特別留意。
原則上不可。但若屬營業所得且符合特定條件,則得結轉至次年。
加密資產損益通算僅適用於同一雜項所得內部。不得與股票、FX 等分離課稅所得互抵;但加密資產間及與其他雜項所得可進行通算。
請保存近 7 年的交易紀錄及相關憑證。藍色申報者須保存帳簿 7 年、憑證 5 年以上,白色申報者應依日期、金額、種類分類管理交易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