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ON創辦人孫宇晨近日於美國曼哈頓聯邦法院控告億萬富翁收藏家David Geffen,要求返還其藝術收藏中的一件傑作。涉案作品為Alberto Giacometti的知名雕塑《Le Nez》(「鼻子」),Giacometti是當代最具聲望的雕塑家之一。孫宇晨原於國際大型拍賣會以78,396,000美元(約新台幣25.71億元)購入該雕塑,隨後捐贈給他與前藝術顧問共同創立的APENFT基金會。然而,法律文件揭示關鍵細節——孫宇晨從未正式將該雕塑的所有權過戶至APENFT,這成為現今法律爭議的核心。
Giacometti《Die Nase》(鼻子)在當代藝術市場中評價極高,因其歷史意義與藝術來源,身價遠超原始成交價。該雕塑的市場地位持續是高端藝術品收購與定位討論的核心議題。
本案聚焦於孫宇晨前藝術顧問Sydney Xiong涉嫌詐欺與竊盜。起訴書指出,Xiong未經孫宇晨知情及同意,擅自進行交易。具體來說,Xiong被控偽造文件與簽名,並於詐欺操作中冒稱律師身份。交易期間,代表Geffen的藝術經銷商以兩幅畫作(總值5,500萬美元)及1,050萬美元數位資產,協商自孫宇晨收藏中收購《Le Nez》。孫宇晨表示,雖曾表示願意出售雕塑,並指示Xiong如遇超過8,000萬美元報價需即時回報,但Xiong與Geffen的交易金額遠低於此標準,他也從未授權Xiong完成任何交易。
訴訟進一步指控Xiong於交易中虛假陳述1,050萬美元數位資產部分,並冒充虛構買家的「定金」。更嚴重的是,Xiong在將數位錢包資金匯入孫宇晨帳戶時,涉嫌挪用50萬美元。孫宇晨直到數月後詢問Xiong交易進度時,才發現藝術品已被秘密出售。事發後,孫宇晨報警並提出聯邦訴訟,並採取轉讓限制及資產凍結措施。他強調,保護實體藝術品較數位資產更具難度,被竊傑作理論上應可透過法律途徑追回。
Geffen的法律團隊對本案不以為然,認為訴訟「荒謬且毫無根據」,並主張孫宇晨只是事後反悔,缺乏正當理由。辯方表示:「交易是透過中介完成,且無證據顯示Geffen與Xiong有任何聯繫或關係。」Geffen律師認為,缺乏直接關聯並不足以推翻交易。相較之下,孫宇晨律師團隊強調:「顧問Xiong已承認竊盜,多次偽造孫先生簽名,並冒充律師身份。合法藝術交易,尤其是數千萬美元級別,不可能以此方式進行。」
孫宇晨在訴訟中明確要求,Geffen必須返還《Le Nez》雕塑,或賠償8,000萬美元。本案成為當代藝術市場、數位資產交易與國際法律訴訟的高度焦點,引發藝術界及科技投資社群廣泛關注,尤其是在孫宇晨先前以620萬美元購入義大利藝術家Maurizio Cattelan另一重要作品之後。
孫宇晨訴David Geffen案是一場涉及高價值藝術品市場的詐欺、偽造與未經授權資產轉移的複雜法律爭議。案件揭示當代藝術交易,特別是經由中介操作時,鑑定及資產轉移流程中的漏洞。孫宇晨指控前顧問Sydney Xiong偽造文件、簽名造假及挪用數位資產;Geffen方面則堅持其為合法交易的善意買家。此訴訟對高額藝術品收購的盡職調查義務提出重要議題,其結果可能為收藏家權益保障及未來高端藝術品交易驗證流程樹立新標竿。案件仍在審理中,各方面臨重大的財務與法律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