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參議員 Todd Young 已正式向聯邦稅務機關 IRS(美國國稅局)提出請求,要求全面重新檢視針對加密資產 Staking 獎勵的稅收政策。身為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重要成員,Young 議員在致財政部長 Scott Bessent 的信函中,詳細闡述 2023 年施行的 Staking 獎勵課稅方式的合理性及實際操作中存在的問題。
此舉是在加密資產產業快速發展、Staking 已成主流投資方式的背景下提出。許多投資人與業界人士認為現行稅制未能貼合技術現實,Young 議員的行動被視為業界聲音的代表,廣受關注。
根據 IRS 現行政策,加密資產 Staking 獎勵在投資人取得時即屬課稅對象。也就是投資人收到 Staking 獎勵的加密資產時,須依當時市價納入所得稅申報。但此做法存在多項重大問題。
首先,批評者認為這種課稅方式實際上是對「未實現收益」徵稅。投資人尚未兌現 Staking 獎勵時就須負擔納稅責任,可能因此資金短缺。尤其在領取後加密資產價格大幅下跌時,投資人不僅須繳納高額稅金,還面臨資產損失的雙重衝擊。
此外,該稅制也帶來極大不確定性。加密資產價格波動劇烈,收到時的估值常難以精準計算。對於同時使用多個交易所或平台的投資人來說,追蹤所有 Staking 獎勵並正確申報,將造成極大實務負擔。
Young 議員建議將 Staking 獎勵的課稅時點由「領取時」調整為「出售時」。此方式與傳統股票投資中的股息及資本利得課稅做法一致,被認為更公平且更具可行性。
採用出售時課稅後,投資人於實際變現加密資產時才產生納稅義務。納稅人可待真正取得資金後再繳稅,避免未實現收益課稅的問題。同時,以出售時市價課稅,估值更明確,有助於顯著降低納稅人不確定性。
Young 議員的請求是在 IRS 預計於 2027 年推動全球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背景下提出。CARF 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主導,旨在提升加密資產交易透明度,促進各稅務機關間的資訊交流。
此框架實施後,海外加密資產平台需大幅強化對資本利得及交易資訊的申報。加密資產交易所及服務商將負責向各國稅務機關申報客戶交易紀錄,全球稅務合規水準將進一步提升。
然而,隨著 CARF 推進,針對 Staking 獎勵課稅方式的改革呼聲也日益高漲。即使國際報告體系逐步完善,但若課稅規則本身不合理,納稅人負擔將加重,勢必影響加密資產產業健全發展。
Staking 是指將特定加密資產鎖定(存入)於區塊鏈網路中,參與網路驗證以獲取獎勵的機制。此方式普遍應用於採用權益證明(PoS)共識機制的區塊鏈。
投資人透過將持有的加密資產進行 Staking,可定期獲得額外加密資產作為獎勵。此機制類似銀行存款利息或股票分紅,但因直接參與區塊鏈網路安全與營運,具備獨特優勢。
Staking 已成為加密資產投資人的重要收益來源,許多投資人將其納入長期持有策略的核心。因此,Staking 獎勵稅制的設計,已成影響投資人行為及整體加密資產市場的重要政策議題。
若 Young 議員建議獲得實施,預期將為加密資產產業與投資人帶來重大利多。對投資人而言,稅務不確定性將明顯降低,投資環境更具可預測性。擺脫未實現收益課稅的不合理負擔後,將有更多投資人願意參與Staking。
對產業而言,合理的稅制規則至為關鍵。明確且公平的稅收環境,有助加密資產產業健康成長並促進創新。美國若率先完成稅制改革,亦將影響其他國家政策,推動全球加密資產市場發展。
此外,此次稅制改革也展現將加密資產與傳統金融資產同列的趨勢。Staking 獎勵比照分紅於出售時課稅,有助加密資產獲得成熟資產類別的認可,吸引機構投資人參與,進一步提升市場穩定性與流動性。
接下來,IRS 如何回應 Young 議員的請求備受矚目。儘管稅制改革尚需時日,但業界與投資人社群支持度高,政策變革的期待持續升溫。
Staking 收益在美國由 IRS 認定為應稅所得。收益按發生當時市價計稅,並須申報為收入。IRS 已明確訂定 Staking 獎勵課稅方式。
美國 IRS 以投資人收到 Staking 獎勵時加密資產的公允市價認定為應稅所得。計算時間為獎勵取得當日,按當時美元兌換金額納入所得。
超過 1 萬美元的加密資產交易須向 IRS 申報,包括交易金額、日期及相關方資訊。若未申報,將面臨罰款、法律追訴及逃稅指控。
挖礦收入通常作為普通所得課稅,Staking 獎勵則依司法轄區不同,可能被視為普通所得或資本利得。兩者皆須稅務申報並接受合規監管。
現行制度雖在經濟上維持中立,但加重用戶稅務合規的複雜性。改革需讓稅法更貼合數位資產實際應用場景,提升透明度與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