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呼籲 SEC 完善加密貨幣監管,ATS 代幣化框架待立法

富達呼籲SEC完善加密貨幣監管

富達投資(Fidelity Investments)於 3 月 22 日致函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呼籲該機構繼續完善經紀交易商在另類交易系統(ATS)上提供、託管和交易加密資產的監管框架。此封信件內容涵蓋代幣化證券交易規則、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報告規範改革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應用三大核心訴求。

富達向 SEC 提出的關鍵建議:三大核心訴求

富達致函SEC (來源:富達)

代幣化證券的全面交易規則:富達表示,為代幣化證券(包括第三方發行的代幣化證券)建立全面的交易規範至關重要。信函指出,代幣化工具在發行結構、法律效力及估值模型上存在顯著差異——代幣化現實世界資產(RWA)涵蓋股票、房地產、債券與私募信貸等完全不同的資產類別,不能以單一規則籠統規範

彌合中心化與去中心化系統的監管差距:富達敦促 SEC「考慮中介交易場所與非中介交易場所如何發展和共存」,並呼籲全面改革現有報告規則,以反映 DeFi 交易平台因缺乏中央機構、客觀上無法按 SEC 要求生成詳細財務報告的現實,避免對去中心化系統施加「不當負擔」

分散式帳本技術應用指引:富達建議 SEC 發布明確指導意見,允許經紀交易商將分散式帳本技術(DLT)用於 ATS 運營及記錄保存,為機構級區塊鏈應用建立合規路徑

代幣化工具的監管挑戰:法律定性影響權益結構

富達在信中詳細闡述了代幣化工具的法律複雜性。信函區分了兩種主要模型:其一,加密資產代表持有者透過證券權益對基礎證券的間接持有;其二,加密資產構成證券互換,這種形式通常只向合格合約參與者(Eligible Contract Participants)開放。

這種差異對投資者的實際權益、交易可行性及監管歸屬均產生直接影響。富達指出,代幣化模型在結構和持有者享有的權利方面「存在顯著差異」,現有監管框架若無法有效區分,將在合規義務、資本要求與投資者保護層面形成系統性空白。

現行政策背景:監管機構的最新立場

此次富達的信函呼應了近期更廣泛的監管機構動向。 SEC 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已多次表達對 24 小時全天候資本市場的支持,並批准了若干金融公司的代幣化交易試驗,並表示 SEC 對加密貨幣法律的解讀「只是一個開始,而非結束」。

與此同時,美聯準會(Fed)、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貨幣監理署(OCC)於 3 月聯合聲明,確認代幣化證券與其基礎資產須適用相同的銀行資本要求,強調「用於發行和交易證券的技術通常不影響其資本處理」。此項聲明為代幣化資產建立了基本的資本監管基準,但 ATS 框架下的具體交易規則仍處於空白狀態。

常見問題

富達向 SEC 的信函具體呼籲什麼?

富達呼籲 SEC 在三個層面採取行動:建立代幣化證券(含 RWA)的全面交易規則;改革現有報告要求以適應 DeFi 平台的技術現實;以及發布指引允許經紀交易商將分散式帳本技術用於 ATS 運營和記錄保存。

什麼是另類交易系統(ATS),為何加密貨幣監管需要特別規範?

ATS 是撮合買賣雙方的交易場所,但不以全國性交易所的身份登記。隨著加密資產和代幣化證券開始在此類系統上交易,現有規則尚未明確規範其適用範圍,在託管要求、報告義務和資本處理等方面均存在監管空白。

DeFi 平台為何難以符合 SEC 的報告要求?

傳統 SEC 報告要求預設存在一個中央管理機構。 DeFi 平台採用去中心化架構,沒有單一法律實體負責運營,因此客觀上無法生成 SEC 要求的詳細財務報告。富達呼籲 SEC 承認這一技術現實,為去中心化系統制定差異化的合規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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