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洗錢防制法拍板,金管會啟動「高度監管」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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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市場治理迎來重大轉折。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近日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虛擬資產服務法》完成立法後,虛擬貨幣洗錢防制法將成為監管的核心,金管會將對虛擬資產業者採取「高度監理」標準,並已在反洗錢防制上展開行動——今年以來已對11家幣商開罰,裁罰金額超過1,300萬元。

反洗錢防制成當務之急,11家業者遭罰創新高

金管會針對虛擬資產業者開展集中金檢行動,發現不少業者在反洗錢、打擊資恐及防制資助武器擴散方面存在明顯缺失。根據檢查局意見,證期局於今年對11家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ASP)核處裁罰,合計罰款超過1,300萬元,成為近年來虛擬貨幣監管力度最大的一波行動。

這一系列裁罰背後反映出一個核心問題:虛擬貨幣洗錢防制體系的不完善。彭金隆強調,現行制度仍有漏洞,專法實施後將大幅強化防弊機制——不僅要求業者建立「同業間資訊聯通」,更要擴大為「異業聯通通報」,形成全方位的風險防控網。

從登記制升級特許事業監理,八項子法搭建制度框架

《虛擬資產服務法》一旦順利完成立法三讀,金管會最快將於明年上半年制定8項子法,全面規範虛擬資產業者的營運要求。其中7項子法專門針對VASP,涵蓋公司設立、財務管理、內稽內控、資安維護、委外作業、防詐與異常交易處理等面向。

這些配套法規將把虛擬貨幣洗錢防制法的要求嵌入業者營運的各個環節。例如,VASP未來須嚴格分離自有與客戶資產,建立保證金與信託制度,確保客戶資金安全;同時推動同業公會自律運作,形成市場自我規範機制。

最關鍵的轉變在於,監理層級將從現行僅針對「洗錢防制」的登記制,正式升級至「特許事業監理」,代表虛擬資產業者將納入類金融機構監管框架,資本額、內稽內控與財務必須符合一定標準。

穩定幣納管成壓軸大戲,「十足準備資產」成發行條件

8項子法中最受矚目的是穩定幣發行與管理辦法,堪稱虛擬貨幣洗錢防制法制度化的終極落實。金管會將明確規範發行人資格、最低實收資本額、申請程序、可發行之幣種、應用場景、廢止許可事由、準備資產設置與定期查核要求,以及穩定幣發行與贖回的完整操作流程。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初步傾向由具「十足準備資產」能力的銀行業者優先作為穩定幣發行人。這一規定直接強化了虛擬貨幣洗錢防制的執行力,因為銀行體系本身就具有完善的反洗錢機制與客戶審查制度。

「不急但也不想落後」,台灣虛擬資產監管尋求平衡

針對立委林德福提出的「滲透率落後國際」疑慮,彭金隆回應指出,雖然台灣民眾持有加密貨幣比例不到5%,遠低於美國、南韓的10%至15%,但虛擬資產仍屬「發展中市場」,各國普遍都在建立法規階段。金管會的態度是「不急,但也不想落後」——既要確保市場健全與交易安全,也要給予產業合理的發展空間。

新一波虛擬貨幣洗錢防制法的實施將標誌著台灣虛擬資產監管進入新階段。金管會強調,專法通過後,監管範圍將涵蓋交易人保護、財務穩健與市場公平,並強化金融檢查與阻詐防護機制,確保市場風險可控、交易安全無虞。業界普遍認為,這一轉向將重塑台灣虛擬資產市場的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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