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薩斯州提議制定框架以管理州庫中的比特幣和數字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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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CoinEdition 原標題:堪薩斯州提議建立比特幣與數位資產管理框架 原連結:

  • 堪薩斯州參議院法案352提議建立由州財長管理的比特幣與數位資產儲備基金。
  • 該基金將持有被遺棄的加密資產,包括質押獎勵和空投。
  • 比特幣本身不能轉入一般基金,但其他存款的10%可以。

堪薩斯州立法者已提出立法,將建立比特幣與數位資產儲備基金,標誌著美國一個州正式在公共財政規則下管理加密貨幣的又一新步伐。

該提案,即參議院法案352,由州參議員Craig Bowser於1月21日提出,重點在於更新堪薩斯州的未領取財產法,涵蓋數位資產如加密貨幣。

儲備基金的運作方式

根據法案,將在州財政部內建立一個新的比特幣與數位資產儲備基金,由堪薩斯州財長管理。該基金將收集根據州法律被視為遺棄的數位資產,包括加密貨幣。

立法允許財長管理這些資產,包括在資產未被索取一段特定時間後,接收來自質押和空投的獎勵。

重要的是,法案明確指出,比特幣本身不會轉入州的一般基金。

空投、質押與收入規則

雖然比特幣將留在儲備中,但法案要求每筆數位資產存款的10%須記入堪薩斯州的一般基金,該部分資金由立法撥款決定。剩餘資產將留在儲備基金中。

法案也正式定義了與加密相關的術語,如「數位資產」、「空投」和「質押」,為這些機制在州法律下的處理提供法律明確性。

從遺棄數位資產中獲得的質押獎勵或空投,一旦所有權索賠期滿,將由州持有。

更新未領取財產法

法案352修訂堪薩斯州多個未領取財產法條,將數位資產納入其中,與傳統金融工具並列。一般而言,數位資產在無所有者活動或聯繫超過三年後即視為遺棄。

如果資產在轉交給州批准的保管人後仍未被索取,三年後產生的任何質押獎勵或空投將被轉入儲備基金。

更廣泛的背景

堪薩斯州加入越來越多的美國州份行動,探討如何管理由政府機關持有或通過法律程序取得的加密貨幣。雖然該法案未授權州政府直接購買比特幣,但它建立了一個持有、管理並從已由州控制的數位資產中獲益的框架。

其他州如新罕布什爾州和亞利桑那州也已制定法律,允許其財長管理或持有數位資產。

該立法目前正在堪薩斯州立法機關審議中,尚未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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