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加密资产交易获得的收益,原则上需要缴纳税款。然而,当交易出现亏损时,能否与其他所得进行抵消(即损益通算的可行性)就显得尤为关键。首先,应准确理解“损益通算”这一概念。
加密资产(虚拟货币)的损益通算,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将收益与亏损相互抵消,从而调整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制。例如,即便加密资产交易有盈利,但如果其他交易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可以从利润中扣除,降低应税金额。通过损益通算,只需对正向所得缴税,即使在大额盈利的年份,也能凭借亏损压缩应税所得,具有显著优势。
具体而言,若投资者同时交易多种加密资产,即使在某一币种实现收益,若其他币种有亏损,也可通过损益相抵,减少总体应税所得,从而有望减轻税负。
但需要注意的是,加密资产亏损不得与其他所得进行损益通算。这一规则与股票投资或外汇(FX)交易有本质区别,是加密资产投资者必须重点把握的核心事项。
通过加密资产交易取得的所得,会被归入下列所得类别之一。
| 所得分类 | 内容 | 损益通算 | 结转扣除 |
|---|---|---|---|
| 工资所得 | 公司员工工资 | 不可 | 不可 |
| 经营所得 | 个体经营收入 | 可 | 可 |
| 不动产所得 | 房屋租赁收入 | 可 | 可 |
| 财产转让所得 | 股票、不动产买卖收益 | 可 | 可 |
| 杂项所得(加密资产交易) | 加密资产买卖收益 | 不可 | 不可 |
由于加密资产交易的收益归类为杂项所得,无法与工资所得或经营所得进行损益通算,这是其一大特征。该分类导致加密资产交易产生的亏损无法用于抵扣其他所得,进而可能在税务处理上处于不利地位。
目前,现货加密资产作为杂项所得,最高适用 55% 税率。若现货 ETF 上市,则适用申报分离课税,税率降至 20.315%。此外,如被归为财产转让所得,则可实现最长 3 年的亏损结转及损益通算,且在特定账户(源泉扣缴)下无需申报。这表明未来加密资产税制存在调整空间,投资者有望受益。
加密资产交易产生的所得,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上述加密资产相关所得,原则上全部归为杂项所得(综合课税)。因此,同一年内的加密资产相关收益与亏损需合并计算,加密资产之间可以进行损益通算。
例如,假设出现如下情形:
此时合计为 -50 万日元,则当年加密资产所得为 0 日元(因亏损超出收益)。多笔加密资产交易时,可合并各项损益,调整整体应税所得。
也就是说,只要在同一杂项所得内,多笔加密资产交易的损益即可相互抵消,这也是加密资产投资者重要的节税工具。
此外,同一年内如有加密资产以外的杂项所得(如副业联盟收入等),也可合并。例如:
此时可相互抵消,使杂项所得为 0 日元。掌握该机制,有助于高效管理副业收入与加密资产交易损益,降低税负。
加密资产损益通算的禁止范围已明确规定。再次强调,加密资产所得不能与其他所得类别(工资、经营、不动产等)通算。日本国税厅官方解释如下:
计算杂项所得金额时产生的亏损,不得与工资所得等其他所得抵消(通算)。
也就是说,即使加密资产交易亏损巨大,也不能与工资或经营所得的盈余抵消税款。此外,因与股票、期货、FX 等金融所得类别不同,也无法与其抵消。这一点极易被投资者误解,务必提前准确掌握。
| 损益通算可否 | 对应情形及举例 |
|---|---|
| ○ 可通算 | 同一年内多笔加密资产交易的收益与亏损抵消(合并各项损益) |
| ○ 可通算 | 同为综合课税杂项所得间的损益通算(例:加密资产亏损与副业收入抵消) |
| × 不可通算 | 加密资产亏损与工资、经营等其他所得通算(杂项所得不可与其他类别抵消) |
| × 不可通算 | 加密资产亏损跨年度结转(亏损不得延续至次年) |
因此,加密资产亏损仅可在当年且同一杂项所得内利用。受此限制,即使当年加密资产交易亏损巨大,也无法与未来收益抵消,可能在税务处理上极为不利。
例如,仅进行加密资产交易且当年合计亏损,申报时杂项所得仅为“0 日元”,亏损无法结转至次年,也无法与其他所得抵消。这一点与股票或 FX 投资有本质区别,是加密资产投资者必须注意的重点。
此外,若仅有少量(20 万日元以下)杂项所得,或上班族副业所得未超限额,可能无需申报。但加密资产收益原则上需要如实申报。漏报或少报会成为税务稽查对象,并可能受到严厉处罚,务必准确申报。
为避免税务处理的灰色地带,必须准确了解加密资产损益通算规则。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师等专业人士。
若对损益通算了解不足即进行加密资产交易,可能出现如下情形。以公司职员 A 先生为例,年收入 800 万日元,副业从事加密资产交易。某年盈利 100 万日元需纳税,次年行情下跌,亏损 100 万日元。
A 先生误以为前一年缴纳的税可用本年亏损抵消,但加密资产亏损既不能结转至次年,也无法与工资所得通算。因此,前一年盈利的税款照常缴纳,本年亏损无法补救。结果,A 先生实际亏损,却仍需为前一年的盈利纳税,经济压力加大。
如果次年副业收入为 20 万日元,则可用加密资产亏损抵消,使杂项所得为零,但剩余 80 万日元亏损无法抵扣而被浪费。因此,加密资产亏损只能在同一年杂项所得内利用,需检查是否存在其他杂项所得,并尽量合理通算。充分利用亏损需及时掌握当年所得状况,科学规划交易。
实际上,加密资产交易记录会保留在区块链上,且国内交易所会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近年来,日本国税厅对加密资产交易未申报收益的税务稽查力度加大,漏报或少报极易被发现。一旦被查,不仅要补税和补罚,还可能遭遇刑事指控。因此,准确申报至关重要。
加密资产收益在税法上归为“杂项所得”,与工资等其他所得合并计算税额,适用综合课税。杂项所得不像员工工资那样预扣税款,需自行申报并纳税。这一点与股票投资等不同,投资者需自行处理税务,必须具备专业知识。
加密资产收益以收入减去必要经费后的金额作为所得,全额需纳税。与股票转让所得等不同,没有专项扣除,经费扣除后的全部利润都要纳税。收益越高,税负越重,最高税率可达 55%。
| 项目 | 加密资产(虚拟货币) | 股票转让(上市股票等) | FX(场外外汇保证金交易) |
|---|---|---|---|
| 所得分类 | 杂项所得(综合课税) | 转让所得(申报分离课税) | 杂项所得(申报分离课税) |
| 税率 | 累进税率 5~45% + 居民税 10% | 统一约 20%(所得税 15% + 居民税 5%) | 统一约 20%(期货等课税) |
| 损益通算 | 仅限同一杂项所得内(不可与其他所得通算) | 仅限同一转让所得内(不可与其他所得通算) | 仅限同一期货等杂项所得内(不可与其他所得通算) |
| 亏损结转 | 不可 | 可(最长 3 年结转) | 可(最长 3 年结转) |
加密资产极易导致高税负,难以享受税收优惠(低税率、损益通算、结转扣除),与股票、FX 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高收入人群,税率差异对负担影响巨大,税收筹划意义重大。可考虑法人化、合理列支必要经费等合法节税方案。
加密资产交易发生亏损时,需特别注意。首先,当年如有其他杂项所得盈利可如前所述抵消,但全年杂项所得合计为负时,亏损不能结转至次年。这与股票、FX 投资有明显区别,对加密资产投资者极为不利。
结转扣除,指未能全额抵扣的亏损可在未来年度所得中扣除,但加密资产所得不适用。允许结转扣除的所得类别有限,典型如不动产所得和经营所得。如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通过蓝色申报,产生的亏损可最长结转 3 年。股票等转让所得及期货相关杂项所得(如 FX)也可在申报后结转 3 年。但加密资产所得不享此待遇,无法结转至未来。
因此,即便加密资产交易某年发生巨额亏损,也无法与未来盈利抵消,税务处理上极为不利。加密资产投资者要在年内精细管理损益,尽可能利用亏损。
加密资产交易中,可通过年度内有计划地利用亏损实现节税。可采用如下方法降低税负:
个人为“杂项所得”,但若法人化则可视为“经营所得”,可进行损益通算及亏损结转。法人化还能降低税率,对高收入者尤为有效。
锁定亏损,是指年底前卖出处于浮亏的加密资产,将亏损确认为当年损失。此举可将当年盈利与亏损抵消,减轻税负。
例如,假设如下:
此举可压缩年内应税所得,减轻税负。但需注意买卖时机和价格波动。
此外,若持续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加密资产交易,且税务上认定为经营所得,通过蓝色申报可利用亏损结转。但个人加密资产买卖被认定为经营所得门槛很高,实务中极为罕见。绝大多数情况下,加密资产亏损只能在当年消化,务必注意。
加密资产交易产生亏损时,合理列支必要经费可降低应税所得,减轻税负。主要可列为经费的项目如下:
经费列支时,需与个人用途区分,合理分摊。务必保存发票及交易记录,并如实申报。合理利用亏损及经费,有助于大幅降低最终纳税额。
个人加密资产交易属杂项所得,无法损益通算。但若法人化则作为经营所得处理,具体优势如下:
| 优势 | 内容 |
|---|---|
| 税率降低 | 个人最高税率 45% → 法人税率约 23% |
| 可损益通算 | 以前年度亏损可与次年盈利抵消 |
| 经费列支范围更广 | 经营相关费用均可计入经费 |
通过法人化,可充分利用加密资产亏损进行节税。个人亏损无法结转,但法人可结转扣除亏损(原则上 10 年),将来盈利可抵税;法人还可将加密资产业务亏损与其他业务盈利通算。比如,加密资产亏损 1,000 万日元,其他业务盈利 1,000 万日元,法人整体应税所得为零。
法人化需支付设立及维护成本,但若交易规模较大或为高收入人群,长期节税效果显著。考虑法人化时,请务必咨询税务师等专业人士,选择最适合自身状况的方式。
如被查出漏报或少缴税款,不仅需补税,还会被加收罚款。主要罚款类型及其说明如下:
上述加算税均在本税基础上追加。例如,恶意无申报被征重加算税时,最终税款可能为原税额的 1.4 倍。滞纳税按逾期天数累加,时间越长负担越重。情节严重时,还可能被刑事起诉。
加密资产交易漏报,由于交易所信息披露及区块链记录,极易被发现,极易成为税务稽查对象。因此,务必准确申报,妥善处理税务。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师等专业人士。
加密资产交易中的损益通算,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将收益与亏损抵消,调整税务所得的机制。与股票、FX 不同,加密资产收益归为“杂项所得”,无法与工资或经营所得损益通算,也不得结转亏损。但同年内的加密资产交易损益及挖矿、质押奖励可相互抵消。因此,作为节税措施,年内卖出浮亏加密资产并锁定亏损是一种有效方式。法人化后,可利用损益通算及亏损结转,进一步减轻税负。具备专业税务知识,依法进行损益通算,是加密资产投资的关键。
加密资产交易虽有高回报,但税务处理复杂,需要专业知识。准确把握损益通算规则、依法合规节税,有助于最小化税负、最大化投资效益。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师等专业人士。
加密资产损益通算,是指用某项资产获得的收益与另一项资产的亏损进行抵消。例如,比特币盈利 100 万日元,山寨币亏损 30 万日元,抵消后以 70 万日元为应税收益,实现节税。
需保留详细的交易记录,包括交易时间、金额及加密资产种类。如涉及多种加密资产或多个交易所,需分别整理各项损益。申报时须提交这些资料及计算依据。
可以。比特币盈利与以太坊亏损等,不同加密资产间可进行损益通算,从而减轻税负。
不能。加密资产亏损不能与其他所得通算。因加密资产交易归为杂项所得,无法与工资或股票等其他所得抵消。
损益通算过程中,过度使用杠杆、投资低收益资产、资产过于集中等都是税务风险。以节税为目的的操作,可能导致现金流恶化或风险管理失控。
加密资产损益通算被禁止,亏损也不可结转扣除。需作为杂项所得申报,若利润超 20 万日元,必须进行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次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