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不想用这么长又无趣的话题开头,但这个话题关系到所有加密货币持有者。


我刚刚阅读了关于加密货币法案的国会记录。首先,我遗憾地看到,代表加密货币一方的人对在海外平台获得的收入征收40%的所得税没有任何异议,表示他们对此接受了。可惜有人已经在第一线解决战争问题了……申报和所得税似乎不可避免。
他们至少提出了两个明确的反对意见:
➡️关于每笔交易的交易税,认为每次转账的部分范围太广,(比如转入冷钱包、平台之间、境外转账等),以及对转账征税没有理解,要求完全取消转账。
➡️还表示需要在法律上设定一个起点,认为如果要这样做,应该给人们一定的时间进行转账。至少需要像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这样的安排。
还有一个事实是,有人问如果外国交易所的人逃跑不申报会怎样。有人声称会通过国际信息交换机制,从外国交易所获取数据,进行双重核查。这一数据机制似乎将在2027年1月1日启动。有人说,对于希望根据税务情况采取可能的措施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后期限……
SPK(证券监管机构)主席表示,本土持牌机构是安全港,在此阶段,税收不会让客户将资金转出境外。他的这个预测到底有多准,我们拭目以待。
因为即使有这些说法,也要知道,取消的10%的预扣税并不是为了让公众少缴税。这是为了保护本土平台,避免他们向外国交易所转移资金后也不愿缴税,当SPK批准后,自动征收10%的税,担心公众会逃跑到外国交易所,不愿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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