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不想用如此漫长且无趣的话题开头,但这个话题关系到所有加密货币持有者。


我刚刚阅读了关于加密货币法案的国会记录。首先,我遗憾地看到,代表加密货币一方的人对从海外平台获得的收入征收高达40%的所得税没有任何异议,表示他们对此表示接受。不幸的是,有人似乎已经在第一线解决了这个问题……申报和所得税似乎不可避免。
他们至少提出了两个明确的反对意见:
➡️在每笔交易的交易税中,涉及的部分非常广泛,比如(转入冷钱包、平台之间转账、海外转账等),以及对转账征税的做法未被理解,他们要求完全取消转账。
➡️他们还说,必须在法律上设定一个时间点,正确的做法是即使要实施,也应给予转账一定的期限。至少需要像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这样的规定。
还有一个事实是,如果民众逃往外国交易所而不申报,会发生什么?有人声称,他们将通过国际信息交换机制,从外国交易所获取数据,进行双重核查。这一数据机制似乎将在2027年1月1日启动。有人说,对于希望根据税务情况采取可能的措施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后期限……
SPK主席表示,本土持牌机构是安全的避风港,在此阶段,税收不会让客户将资金转出海外。我们将拭目以待他的预测有多准确。
因为即使有这些说法,也要知道,取消的10%的预扣税并不是为了让公众少缴税。这是为了保护本土平台,避免在对从SPK获得许可的机构征收10%的自动税后,公众逃往外国交易所并不愿意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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