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Amit Mehta已裁定,要求Google必須每年重新協商所有將其搜尋引擎或AI應用程式設為智慧型手機、瀏覽器及其他裝置預設的合約。新規定終止了多年期合約模式,為競爭對手——特別是在生成式AI市場——帶來爭取預設位置的機會。
雖然Google仍可向Apple、Samsung及其他公司支付費用以維持預設地位,但這些合約必須每年續約。該裁決是在Mehta認定Google非法壟斷搜尋市場之後作出的,結論基於2024年審判及2025年後續辯論。
Mehta駁回了要求Google出售Chrome的請求,轉而要求公司與競爭對手分享搜尋數據。Google表示將遵守,但計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