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制定了涵蓋穩定幣、代幣化資產和電子金融工具的數字金融資產法律。
國家銀行(NBK)授權交易所,批准可交易的加密貨幣,並執行投資者保護措施。
持牌銀行現在可以提供數字資產服務,將加密貨幣融入傳統金融體系。
哈薩克斯坦於星期一批准了新的立法,建立了數字資產的全面規範。總統卡西姆-喬馬爾特·托卡耶夫簽署了定義加密貨幣和數字金融資產(DFAs)的發行、交易和監管的法律。哈薩克斯坦國家銀行((NBK))將授權交易所,批准哪些加密貨幣可以在受監管的平台上運作,旨在保障投資者的市場安全。
這些法律創建了一個新的資產類別,稱為數字金融資產,分為三類:穩定幣、由金融工具或財產支持的資產,以及電子金融工具。
金融市場監管與發展局((ARDFM))負責制定有關DFAs的發行、使用和贖回的規則。值得注意的是,發行DFAs的新平台必須取得NBK的許可。
DFAs將遵循類似於傳統金融工具的規範,包括風險管理、披露要求和投資者保護。這一框架使數字資產能夠融入哈薩克斯坦現有的金融體系。
同時,像比特幣和以太坊這樣的無擔保加密貨幣將面臨嚴格的NBK控制,包括交易批准和交易所的運營限制。
NBK現在是哈薩克斯坦數字資產的主要監管機構。未持有NBK許可的交易所不得合法運營。中央銀行還將維持一份批准的加密貨幣清單,以保護投資者免受高風險或欺詐資產的影響。
根據新法,持牌銀行現在可以處理和發行數字資產,包括穩定幣和代幣化的實體資產,並將其整合到傳統銀行服務中。
這些更新將加密貨幣監管與現有銀行法融合。客戶很快就能通過銀行直接存取加密產品,而非未受監管的平台。監管框架還強化了反洗錢合規措施,包括錢包追蹤和交易透明的“旅行規則”。
哈薩克斯坦旨在成為區域性加密貨幣中心,同時維持市場穩定。此前的措施包括在2025年推出穩定幣支付和比特幣ETF。新規定賦予NBK授權交易所、批准可交易資產和設置限制的權力,確保交易在合法且受監管的渠道中進行。觀察人士指出,這些措施可能會影響投資者行為和國內的交易活動。